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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00app永利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8-01-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70200app永利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桂建院办〔2017〕51号

2017年12月20日第2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群体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切实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70200app永利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对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群体性事件主要指校园内外涉及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罢课、上访、集体罢餐、聚众闹事等突发群体性事件。

二、组织体系

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与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由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长:分管安全保卫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部长(主任)、教务科研处处长、各系(部)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教务科研处、各系(部)相关工作人员。

 责:负责组织、指挥全校各系、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和处置进程。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应及时亲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相关执行工作组。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相关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协调;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责:负责传达指令、信息反馈等工作;综合协调各工作小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事项。

(二)执行工作组

执行工作组分为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组、疏散劝导组、安全保卫组、舆情管理组、后勤医疗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6个执行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现场处置组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成立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学生工作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教务科研处、事发系(部)等有关部门责任人。

(对于教职员工群体性事件,则由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牵头,学校工会、相关系(部)参加)。

 责:1)负责现场指挥、协调、调度各小组、各部门对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统筹各小组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2)负责组织安排全校综合值班,组织做好各部门的稳定工作。(3)报经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批准,负责向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情况。

2.疏散劝导组

 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分管副处长、事发系(部)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事发系(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对于教职员工群体性事件,则由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牵头,学校工会、相关系(部)参加)。

 责:1)负责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指示,承担疏散处置工作任务。(2)负责迅速及时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正当的申诉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有效方法。(3)负责对当事人的要求进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3.安全保卫组

 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保卫科科长。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保卫科、物业公司安保人员和事发系(部)、部门工作人员。

 1)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2)负责收集违法犯罪证据,对现场煽动闹事者、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隔离。(3)负责加强门卫管理,控制外来可疑人员、车辆的进出。(4)负责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重点物资的巡逻守卫工作,保证学校各重要部位的安全。(5)负责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校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6)负责与兄弟院校的保卫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支持、获取校外信息。(7)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8)负责按照公安部门的指示,配合做好现场的有关处置工作。

4.舆情管理组

 长: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长部长(主任)。

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副部长(副主任)、学生工作处、事发系(部)负责人。

 员: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事发系(部)相关工作人员。

 责:1)负责做好现场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负责搜集并汇总各方面情况信息,供应急处置工作组参考。(3)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记者来访,做好校电视台、校广播、校园网、校报等对群体性事件的正面报道工作,主动与校外新闻媒体联络,防止错误报道。

5.后勤医疗保障组

 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财务处等工作人员。

 责:1)负责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伙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2)负责加强后勤服务检查和基础设施安全检查。(3)负责保证处置群体性事件期间能正常供电、供水。(4)负责保证应急车辆随时调用,保障物资运输或疏散人群、救护伤员所需车辆的使用。(5)负责保证学校处置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支付。(6)负责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布置,统一配置、调拨、发放应急中所需物资。(7)负责及时救治病例,检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

6.善后处理组

 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校工会、事发系(部)负责人。

 员: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校工会、事发单位系(部)工作人员。

 :(1)负责清理现场,恢复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2)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闹事群体、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处理工作。(3)负责对学生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予以解决到位。(4)负责组织开展事件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三、预防措施

(一)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处置群体性事件负总责。学校各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具体负责。

(二)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校园和周边社会稳定工作

各级领导要自觉把维护稳定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要有应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思想准备,从最坏处着想,往最好处努力,防患于未然。

(三)各系(部)、各部门要定期全面分析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

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及时研究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各系(部)、各部门要主动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坚决把各种事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态扩大。

(四)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关心师生疾苦,了解师生生活和思想动态,切实为师生办实事。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掌握政策,及时解决。针对某些不安定因素,及时向上级反馈,早发现、早解决。

(五)加强对教学、学工、后勤及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管理,防止由于管理不善而带来的不安定因素。

四、应急措施

(一)萌芽期处置措施

学校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有关部门还应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系、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二)早期应急措施

当事件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事发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或直接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立即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须向聚集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聚集群众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同时,要对聚集群众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三)一般群体性事件应急措施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处置工作意见和建议,并通知保卫组、疏散劝导组和事发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参与处置。学校领导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大门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系(部)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四)较大或者严重群体性事件应急措施

1.如群体性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在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现场靠前指导、果断处置。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妇组织及系(部)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的清场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要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五、善后处理

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地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四)事件结束后,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六、报警电话

(一)学校警务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71-3395525。

(二)学校医务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71-3392506、18878789120。

(三)火警电话:119。  

(四)报警电话:110。

(五)急救中心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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