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开展认定2022年度“广西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2023年“广西最美高校辅导员”通知精神,根据评选条件,经研究,我校拟推荐市政与交通学院李姿蓉老师参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月19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燕,1517747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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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