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70200app永利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8-01-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70200app永利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桂建院办〔2017〕55

2017年12月20日第2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建立健全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70200app永利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学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自然灾害包括旱涝灾害,台风、雷电、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组织体系

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与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由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自然灾害类事件的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长:分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各系(部)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各系(部)相关工作人员。

 责:负责全校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救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自然灾害防范处置等工作。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执行工作组。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相关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协调;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责:负责传达指令、信息反馈等工作;综合协调各工作小组救援工作;做好向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信息、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工作。

(二)执行工作组

执行工作组分为综合协调组、救援物资保障组、应急抢险组、紧急避险疏散组、舆情管理组等5个执行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相关系(部)、部门负责人。

 员: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相关系(部)、部门工作人员。

 责:负责在政府和部门发布自然灾害灾情预报后及时发布防御躲避通知,做好预警工作;灾害发生后协调各方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将灾情报送上级部门。

2.救援物资保障组

 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财务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财务处等工作人员。

 责:负责储备或及时购置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的必须物资设备。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应急抢险组

 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分管副处长、物业部门负责人、相关系(部)、部门负责人。

 员: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物业部门、相关系(部)、部门工作人员。

 责:负责及时组织学校保卫人员和物业保安人员中的青壮年组成抢险应急队伍,在灾害发生后立即投入抢险工作;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应确保自身安全。若事态难以控制,应立即请求政府救援。

4.紧急避险疏散组

 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分管副处长、相关系、部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相关系(部)工作人员。

 责: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有序疏散到避难场所。

5.舆情管理组

 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党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相关系(部)、部门工作人员。

 责:加强舆情管理,防止自然灾害事件谣传或误传,保持学校稳定安定。

三、处置程序

(一)预报后的应急处置

接到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灾情预报后,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发布防御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师生避灾疏散;

2.做好相应应急防范工作,储备必要的灾害抢险物资设备;

3.开展灾情监测工作,随时进行防灾应对;

4.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自然灾害事件谣传或误传。不信谣、 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安定。

(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展开救险减灾工作。同时收集灾情数据,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当地政府并请求救援,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时采取部分停课、全校停课等措施,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2.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4.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协助维护秩序等协助处置工作;

5.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转移、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6.根据灾害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灾后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四、善后处理

妥善解决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尽可能地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五、报警电话

(一)学校警务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71-3395525。

(二)学校医务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71-3392506、18878789120。

(三)火警电话:119。  

(四)报警电话:110。

(五)急救中心电话:120。


下一条:70200app永利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0200app永利 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14267号 | 70200app永利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邮编:530007 | 院办电话:0771-3834563    招就办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