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全区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5〕2号)精神,现将评选我院2015年全区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取得学籍的2015届毕业生。
二、各系推荐名额
土木工程系9名,规划与建筑系3名,设计艺术系2名,管理工程系8名,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2名,设备工程系3名,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1名,工商管理系1名。
三、评选条件
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上报要求
我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繁雄
副组长:郑 云
组 员:梁春崇 黄克华 卢 远 韦 斌 杨飒飒 杨 辉 侯文淑 马昌寨 常叔杰 温汉华 冯 业 杨海基
请各系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填写附件1和附件2(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在本系范围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于4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连同毕业生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每份佐证材料均需审核后签写“原件已核”并加盖系部公章)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同时提交附件1、2电子版到学工处xgc3840017@163.com邮箱。学生工作处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
附件:1. 2015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 2015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