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评选对象为我院取得学籍的2015届毕业生,各系评选名额不超过本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无补考现象。
(四)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
(五)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我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繁雄
副组长:郑 云
组 员:梁春崇 黄克华 卢 远 韦 斌 杨飒飒 杨 辉 侯文淑 马昌寨 常叔杰 温汉华 冯 业 杨海基
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各系审核,经评选小组复核汇总,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系于4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及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70200app永利“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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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