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届学院优秀毕业生及认定自治区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9-05-05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19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以及2019届自治区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推荐对象应为我院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各系推荐名额:学院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自治区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

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至少一项荣誉称号。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无补考现象

(四)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中成绩突出。

(五)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自治区优秀毕业生认定条件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在校期间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二)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评选及认定程序

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曾繁雄

副组长:周 

  员:黄克华      孔祥刚      杨飒飒

        蔡明礼      侯文淑   

推荐名单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各系审核、推荐,经领导小组复核、在校内公示5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系于42317:00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1、本系推荐报告(纸质版一份,加盖系章;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邮箱xgc3840017@163.com。详见附件1);

2、学院优秀毕业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每人1份,详见附件2)及其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支撑材料;

3、自治区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每人1份,详见附件3);

4、本系自治区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电子版(详见附件4)。

联系人:陆遥遥;电话:0771-3840017

附件1XX2019届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报告

附件2: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3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学校和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4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419

* 为了您能够更好的使用和体验本站点内容,我们建议您使用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或使用 谷歌、QQ、360(非兼容模式)、火狐FireFox 等其他浏览器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学 生 科 : 3840017                     心理健康中心 : 3831523                     邮箱: jyxuegongbu@163.com
宿 舍 科 : 3392389                     易  班  中  心  : 3394952
资助中心: 3851428                     学 生 档 案 室: 3834065                     技 术 支 持: 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