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国家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桂教资助函〔2019〕4号)文件要求,积极响应并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号召,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我校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遴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在校期间,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本系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四)对于国家资助政策和我校的资助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有感召力和亲和力。
二、报名方式
(一)各系部通过自主选拔,推荐1—2名学生有能力胜任资助宣传大使的受助学生给资助办,于2019年4月24日前将《70200app永利“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附件)报送学生资助办,电子版发至邮箱304312458@qq.com。
(二)学生资助办集中组织推荐学生进行面试,通过面试最终确定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
(一)学生资助办将给每位参加面试学生发放一本《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进行学习。
(二)后续学生资助办将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宣讲团利用寒暑假时间回母校、回家乡进行相关资助政策宣传。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二)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介绍自己的大学生生活校史、校情、校风,提高他们的发展目标和成长期望;把自己个人的发展进步、成长感悟分享给学弟学妹听,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暑假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四)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总结表彰
(一)每年9月,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经验交流座谈会,并进行活动总结。
(二)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生资助办将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从我校获中央奖补资金支出);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它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学习者、传播者。
(二)各系要将此次活动与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系要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及时了解学生工作情况。
(四)活动结束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需上报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到学生资助办。
附件:70200app永利“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