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77名毕业生获“2023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申报推荐、学工部审核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认定,我校77名毕业生获“2023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优秀毕业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全区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同时希望广大建院学子以先进为榜样,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坚毅品格,争做“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定2023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