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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团队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5-01-14

关于招募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入驻团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2 号)等文件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精神,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面向全校招募创业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70200app永利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厅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以培育具有“创新、创业、创优”精神和创新创业品格为宗旨,为我校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的活动场所。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二食堂负一楼创新创业中心,毗邻天猫超市、5G物流服务中心、第二食堂和学生宿舍区。孵化基地总面积为780平方米,配有空调、办公桌椅公共会议室公共直播间等设施2018年12月,基地荣获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二、项目招募时间

2025年16日—37

三、入驻孵化基地的条件

(一)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2 年内(含2年)的我校全日制毕业生。每个创业团队成员人数不应少于6人;

(二)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良好,技术水平高,符合工商登记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所开展的创意项目有创新点;

(三)创业团队应具备与项目相对应的资金、设备条件,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

(四)创业团队须自行邀请一位以上在校职工作为指导教师;

(五)创业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六)参加SYB、KAB创业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或者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七)孵化基地不受理以下行业范围项目申报:娱乐业、餐饮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快递、物流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等业务及其他审定不受理的业务;

(八)入驻团队须在入驻三个月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九)创业团队成员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入驻创业基地:

1.有违纪记录、记录尚未撤销者;

2.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3.身体情况不适合创业者。

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流程

(一)创业团队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入驻申请表和创业(商业)计划书;

(二)招生就业处组织创业项目评审答辩;

(三)创业团队与招生就业处签订孵化协议书、承诺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创业团队装修装饰创业工作室;

(五)正式入驻。

五、入驻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

(一)学校免费为创业团队提供桌椅、空调等基本办公设备以及宣传推介等服务;

(二)创业孵化期限原则上为2年,孵化期间免收场地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每间工作室每月免费提供200度电,超出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实际电费;

(三)学校为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以及政策、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协助入驻创业项目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等有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认真发动,安排专人指导有创业意愿、创业潜质的创业团队做好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创业团队于3月7日(星期五)17:30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申报表(附件1)和创业(商业)计划书(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副楼117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gxjs_zjc_cy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招生就业处何昕婕同志,联系电话:0771-3834473。


附件1:70200app永利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业(商业)计划书参考样式

附件3:《70200app永利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70200app永利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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