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建筑大类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工作,广西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建筑行指委)结合各项目所在学校主动申请验收情况,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范围
2018-2019年度立项的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筑类项目共3所院校3个项目,其中高职1个,中职2个。
二、验收程序与方式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11号)、建筑行指委《关于开展2018-2019年立项的建筑类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建行指委〔2021〕5号)要求,广西建筑行指委组织专家(共分3个验收小组,每组验收专家包括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财务专家组成)分批次验收工作。
(一)学校自查
各项目所在学校完成项目建设情况自查,分专业形成验收报告,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整改完成后广西建筑行指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二)行指委验收
1.主动申请验收阶段:截至2021年4月6日,建筑行指委共收到70200app永利、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3所院校3个项目提交主动验收申请,查阅各项目所在院校网上材料上传情况及校内验收报告,均符合验收要求,广西建筑行指委将组织专家于4月10—15日对3个项目进行验收。
2.统一验收阶段:2021年4月20日—5月31日行指委将组织专家对主动申请验收时效果不显著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三)验收方式
专家验收分为网上资料初审和现场验收两个阶段。
1.网上资料初审。验收专家组专家在项目所在学校验收专题网站(或验收专栏)审阅项目验收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
2.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进入项目所在学校,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查看实训基地、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切实按照验收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行指委委员要积极配合行指委验收工作,积极主动沟通,通力协作,确保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三)项目验收专家劳务费由项目所在院校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给各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不得私下收受学校任何财物。
(四)相关项目验收专家不得在验收前后1个月内到相关院校组织或参与验收指导工作。
(五)验收期间行指委专家组食宿自理,差旅住宿费以此通知为依据回本单位报销。
(六)各相关验收学校、专家要关注国家、自治区、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七)请各位验收专家填写《广西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专家回执》,并于4月5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行指委秘书处邮箱gxjzhzw@163.com。
五、各验收项目提交材料清单
在学校网站公示的验收材料至少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单位需在主动验收时或2021年4月15日前提交经学校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纸质材料(第(一)至(四)项)一式三份至广西建筑行指委,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jzhzw@163.com。
(一)××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二)××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三)××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四)××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投入产出一览表
(五)××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汇报 PPT
(六)××学校××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典型案例1-2个
(七)示范特色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课程资源建设成果清单
(八)示范特色专业(群)教学团队一览表
(九)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十)项目验收评价指标及财务评价指标佐证材料(无需上网,存档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建筑行指委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71-3384620。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18-2019建筑类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验收项目名单
3.广西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专家邀请函
4.广西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8-2019年 度广西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验收专家回执
广西建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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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