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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提供有力保证

来源: 时间:2011-06-21 00:00:00 作者: 点击:

 为全面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提供有力保证

                   ——在2011年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海潮

                                   (2011年3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六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刚才,自治区纪委常委刘友谊同志,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高枫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扎实推进,201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我区教育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高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良好发展态势这条主线,不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开展系列专项督查,确保了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高校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工作举措,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任务落实。2010年,我区教育系统承担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170亿元的目标任务,为确保投资任务圆满完成,我们成立了170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教育项目投资运行、项目建设、稽查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截止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1.8亿元,完成任务的106%。春、秋两季学期开学前夕,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赴14个市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重点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农村新校园建设工程、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十项工程”中“教育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缉检查。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

  (二)大力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2010年重点加强了对厅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学院(系)二层机构的检查,突出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治理,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先后对两起“小金库”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柳州、桂林、南宁分片区召开高校会议,对治理“小金库”情况进行了通报。厅属36个预算单位均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查面达100%。经连续两年的检查治理,共发现“小金库”账户41个,应整改落实“小金库”金额1112.98万元,已整改落实“小金库”金额1044.14万元,整改落实完成率93.82%。

 (三)继续深化《意见》落实,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2010年初,自治区纪委领导在对我区高校贯彻三委部《意见》,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高校以此为动力,把推动三委部《意见》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突出抓好对高校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系统构建,协调推进。组织承办了全国教育纪工委书记座谈会,教育部在广西大学召开了广西高校落实三委部《意见》工作汇报会,我区6所高校汇报了落实《意见》的主要做法、体会和成效,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着力实施“安教”工程和行评活动,教育纠风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地各高校按照自治区和教育部等七部委的部署要求,继续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推进我区“安教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强化效果.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中考招生公示公开、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备案、不宣传炒作高考成绩等“四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取消医学类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取消公办普通高中的内膳生工友费、水电费、校园安全管理费、微机使用费,取消城市公办初中、小学的内膳生工友费等中小学校部分收费项目;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严禁有偿补课、严禁插手教辅材料编写、征订、严禁体罚学生等“三个严禁”,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检查督查制度、奖罚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2010年.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召开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584次,县级以上领导政策解答266次,电视台专题报道174次,报纸宣传361次,先后2次在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举办教育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各级共派出检查组1059个,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2157所。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问题51个,有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金额261_9万元,清退174.7万元。区、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紧密联系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际,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评议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为民办实事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据调查统计,群众对教育厅政风行风的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勤政为民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满意率均达95%以上,政凤行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的水平。获自治区2005年一2010年政风行风热线“十佳上线单位”荣誉。

    (五)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着力提高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强化。

    各地各高校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载体,大力抓好廉洁从政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宣讲、专题讲座以及利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并与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对照郭声琨书记提出的“六戒”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各高校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沈浩、杜云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观看《八桂赤子钟世才先进事迹读本》和《远山的红叶》等,帮助广大党员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为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在百色学院举办了全区本科院校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座谈会,现场观摩了百色学院近年来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做法,广西大学等6所高校作了大会经验交流。

    (六)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着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推动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持续深入。

    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个人在住房、购车、子女因私出境等重大事项的情况。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廉洁从政规定,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委厅机关共有170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比2006年一2008年三年平均数减少7.98%。高校工委下发了《关于对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工程建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各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在广西医科大学组织召开了驻邕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驻邕八所高校汇报交流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落实高校“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七)积极推进理论研究与创新,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创新力,高校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取得新成果。

     各高校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何勇、袁贵仁同志在贯彻落实《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分析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纪工委举办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共征集论文84篇,现已编辑成册,为我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依托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积极参加区纪委举办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向区纪委推荐11篇论文。在广西大学召开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第四片组研讨会。在广西工学院成立了柳州市监察学会高校分会,在玉林师范学院成立了玉林市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在百色学院成立了邓小平早期思想研究会等,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

(八)坚决惩治腐败,着力搭建高校联合办案优势新平台,高校查办案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地各高校加强了对工程建设和教学物资设备、图书教材、学生用品采购中收受贿赂以及教育乱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先后组织对3起“小金库”问题、工程建设、职称评审等问题的调查处理。各高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自觉树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理念,继续发挥高校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作用,推动“教检合作”、“校检合作”机制的落实。各地各高校对现有案件线索和上级督办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瞒案不报、拖案不结等问题。2010年,委厅接访150多人次,解决涉及招生、项目工程、学生择校、教辅资料征订、代课教师等问题13项。全区教育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2268件,立案查处142件、已结案12l件,涉案人数16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64件,经济案件涉及金额397.1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48.21万元。

    (九)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2009-2013年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各地各高校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中央纪委、教育部、区纪委和高校工委的培训平台,先后对高校和市县纪检监察干部约160人进行了培训。同时,在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了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王瑛、钟世才同志的学习活动,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在群众中树立了“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总结去年的工作,我们感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着眼工作全局,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做到系统构建,整体推进;必须把握工作重点注重反腐实效,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明晰,齐抓共管;必须不断总结经验,锐意改革进取,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回顾2010年,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委厅党组向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不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约束性、监督的制衡性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制度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腐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创新工作的办法措施不多;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过程中,各地各高校发展还不平衡,有的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深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有的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重视不够,查处不够及时有力;五是教育行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高校还存在违规收费、乱收费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立足全局,突出实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奠基之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九届自治区纪委九次全会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根本理念,更加突出抓好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更加突出抓好以完善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着力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实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要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自治区党委审议通过的《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个重要文件。我区2010年全面启动的“教育10项改革试点”和“教育10个重点发展工程”,总共包括近100个项目,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涉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师教育、终身教育等各种类型;涉及教育管理、教育投入、教育保障等各个领域。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谋划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能,加强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教育改革有序、有效推进。教育纪检查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纪律保障机制,要把教育工作的实绩列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教育问责制,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确保重大教育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要加强中职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最近,在一些地方发现虚报冒领和吃“空饷”、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这些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自治区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加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改革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对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中职资助政策落实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加强对《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厅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整合力量,加强督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清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要抓好对取消医学类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内膳生工友费以及中小学学生公寓直供热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等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根本,进一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安教工程”这一目标,切实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严禁通过招收择校生,收取与学生入学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学生家长委员会名义,通过举办补课班、补习班,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采取重复收取考务费、多收研究生学费等手段超标准收费;未经批准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收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是进一步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群众经济负担。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出版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严格控制教辅材料价格,切实解决“高定价低折扣”问题。

    三是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切实规范改制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各地要按照清理改制学校的政策规定,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对本辖区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再次进行复核检查,对不符合民办学校条件清理后划为民办学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防止改制学校“假清理”、“假改制”、“走过场”。要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以“改制”为名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力度。要认真落实《广西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暂行标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线“管理规定”,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校或学生强行摊派和搭车收费。教育厅将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校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制度措施,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利用内幕信息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抓好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继续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切实做到“五个严格”。严格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清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占用其它单位车辆、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规模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逐步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2011年教育厅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原则上要实现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和装修办公用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审批程度。防止过多过滥,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此类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要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确保2011年年底前,党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高校全面实施。

    (四)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把科学决策关。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即将颁布的《关于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底,高校工委将对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检查讲评。

    二是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把工程建设关。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继续做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基建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防范工程风险。严肃查处在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深化高校招生监督工作,严把招生录取关。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加大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种舞弊行为,坚决堵塞招生工作中的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大力推进高校学风建设,严把学术风气关。要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政部门指导监督、高等学校各负其责、科研人员严谨自律的学风建设体制机制。要通过调研、试点工作,制定优化高校学术环境的措施,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查处,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出重拳、零容忍”。高校领导干部要做师德师风的模范、学术诚信的表率,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学术研究的关系,严禁用行政权力为个人谋取学术方面的不正当利益,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

    (五)以建立健全反腐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高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头脑,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认真赁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在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做到改革措施出台前进行廉政论证、评估,将廉政要求体现在政策制度之中。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社会性和威摄性。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案件易发部位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加强重点部位案件的查处工作。自觉树立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理念,继续发挥高校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作用,努力提高办案能力,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三、强化责任,锐意进取,切实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按照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量整合到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严密的责任体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就抓到哪里,哪里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相应责任人。要把抓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形成党政各个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动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理念,用发展的观点、前瞻的思维、科学的方法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抓好规范权力监督运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等课题深度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方法。要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为重点,不断提高熟悉把握政策、服务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攻坚克难办案、有效预防腐败、推进改革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要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勇于创新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各项教育改革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光荣而艰巨的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使命在肩,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振奋精神、锐意创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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