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是学校内设机构,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根据学校纪委要求,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各类文件文稿。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学校纪委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做好纪委会和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五)负责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并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
(六)执行校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等相关工作,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七)负责受理处理党员和公职人员对党纪政务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对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九)负责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洁)文化建设;
(十)负责建立和管理校管干部廉政档案,回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十一)负责学校纪委、纪委办、监察室的印章使用管理,做好纪检各类文件的收文、登记、传阅、归档立卷等工作;
(十二)保持和加强与二层机构纪委、纪检委员的联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工作;
(十三)承办学校及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