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期末、暑假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15号)以及学院《关于2018年暑假及有关事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年暑假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7月14日至9月7日,9月8日老生返校报到注册,9月9日新生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7月16日至9月7日;9月8日正常上班。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各部门)
(一)加强在离校回家路途中的安全教育,对洪涝灾害及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掌握基本防范和自救知识,对灾害后果有理智判断,不冲动行事。
(二)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学生认识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不去无救援的自然水域游泳,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不提倡学生驾驶电动车,不违规驾驶机动车和摩托车。
(四)加强防人生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生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不酗酒,不轻信陌生人和各类网络信息,远离网络借贷。
三、加强学院在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对校区地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地质灾害隐患。督促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预案。遇特殊灾害天气及引发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四、加强学院建筑及设备的维护(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
对学院已建成的建筑及附属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重点保障实训南北楼负一楼的配电房和水泵房,确保汛期设备安全。
五、加强暑期值班及安全报告工作
暑假期间,各系、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放假之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的电源,对所属办公场所要关闭好门窗贴上封条;重要设备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各系学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洪涝灾害情况,主动了解受灾地区学生的状况,及时上报。学院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395525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